理科每生学年9000元;文科每生每学年8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住宿费:
学生宿舍实行部分公寓化管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1000元。
3.其它费用:
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属代收代支项目,均按实际收取。
三.学生奖励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一等奖9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奖励面32%。
四.困难学生的资助
1.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积极联系有关银行向取得本院学籍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帮助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人民币6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贷款还款最长期限为毕业后6年。
2.勤工助学:学校通过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3.各项奖、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4.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毕业生毕业及就业情况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机电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生就业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按照 “理论基础适度,应用能力突出,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素质全面” 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着力培养,使我院毕业生具有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托校本部就业指导部门颇具规模的就业信息网络和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积极开拓新市场,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帮助毕业生联系推荐就业单位。2008年我院首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就高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