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院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二条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论坛)。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以上。
第十三条学院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是按新型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缴费上学,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学院对录取的全体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