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女参加高考,在报考我省省属高校时可申请加10分。记者昨日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生委”)获悉,目前全省申报加分的农村独生女已超过1万人。
省计生委于4月3日公布《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并于即日起执行,省内各地申报活动随即全面展开。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农村独生女共申报加分人数达11600余人。在市州级区域中,宜昌市申报人数最多,共3520人申报;荆州次之,申报人数共3372人;荆门市排第三,共1998人申报。而在县级区域中,申报人数最多的是松滋市,有1231人申报。公安县和荆州区申报总人数分列第二和第三位。
据介绍,对申报加分者,相关部门下一步将严格审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定农村独生女身份;公安部门负责核实考生及其父母户籍;教育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制作电子档案和加分投档;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工作计划,5月20日至6月20日,省招办将对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