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院专家:依据兴趣爱好诚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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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论坛)越来越近了,考生以何种心态参加高考?如何填报高考志愿?怎样才能提高上大学的几率?教育家、心理学家、营养专家以及许多中介组织从不同的方面为考生出谋划策,指导考生提高成绩,争取实现上大学的愿望。总体上来说,这些辅导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就高考志愿填报的方式而言,诸多辅导还是在技巧上讲得比较多,而对诚信填报志愿讲得比较少,笔者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信守 志愿是生校契约

  高考成绩是大学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学习成绩是填报志愿最基础的坐标系。填报高考志愿是让考生依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爱好表达自己的意愿,然后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学校来择优录取。这里就涉及考生选择和学校选择两个选择问题。

  首先,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对学校和专业的选择,这是考生的绝对权力,任何人不得干涉。考生选择高考志愿学校时,首当其冲地应该是诚信,对自己诚信,对学校诚信,对社会诚信。

  对自己诚信就是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把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分析清楚。任何脱离实际的高估和低估对个人合理填报志愿都有影响。在学校和专业的选择上,考生要尽量与自己的优势相结合,不要简单地为了上学而上学,而应是为了发展和完善自己而上学。有的考生被录取后觉得学校不理想或觉得专业不适合自己,最后放弃。这种做法既不利于自己发展,也给国家招生计划的完成带来影响。考生要诚信地对待自己,这同时也是在诚信地对待其他考生。

  考生还要对学校诚信。填报高考志愿学校是考生深思熟虑的慎重选择,每填报一所学校,都应该是考生心中认可的学校,否则就不要把它作为自己的志愿学校。选择学校时要考虑学校的所在地域,学校层次、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和收费标准等。志愿学校一经选择确定,就再不能更改。从法学角度考虑问题,考生选择学校作为自己的高考志愿学校,就等于与学校签订了某种契约,即高考成绩和其他基本信息一旦符合学校的录取条件,学校不得拒录。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选择高考志愿的过程,也是行使自己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

  考生还应对社会诚信。全国每年招多少大考生由国家根据国情下达招生计划,每所学校在完成本校招生计划的同时共同完成国家的总计划。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的情况决定着国家招生总计划的完成情况。实际情况是有的考生填报了高考志愿,也被高校录取了,但不去报到,造成学校计划的缺失。政策规定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且录取原则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去报到,也不可能再补录分数低的考生,不然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填报高考志愿本身看起来是小事情,但其背后涉及了对社会发展如何负责任的大问题。考生填报志愿既要重视自己能否上理想大学,也要重视对社会的这份责任。

  其次,高招录取是学校选择考生。如果说考生选择学校是绝对权力,那么学校选拔考生就是相对权力或叫限制权力。也就是说学校录取考生是有许多限制条件的。按现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在录取考生时要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且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直至计划满额。一般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能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也有许多学校预留部分计划录取第二志愿高分考生),顺序也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换句话说考生分数再高,没有填报该所学校志愿,这所学校是不能录取他(她)的。因为考生填报志愿相当于和学校签订了某种契约关系,没有填报的学校,就没有这种契约关系。

  确保公平 一把尺子来衡量

  由此看来,志愿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多年来的高招录取中,确有个别考生因为第一志愿没选好而后悔或落选,这就是社会上传说的“考得好不如报得好,填报志愿存在博弈成分”的依据。

  为解决这个问题,志愿填报方式经过了多次调整。首先是增加学校批次划分,由最初的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中专批次调整为目前的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专科批次等多个批次。有的省市批次更多一些,以此来化解填报志愿的博弈成分,减轻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其次是增加志愿学校数量,由原来的每批次两个志愿学校改设为4个或更多学校,也就是让考生和多所学校签订契约,符合哪所学校的投档条件,就向哪所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某些地区每批次的第一志愿就设若干所平行的志愿学校,让考生同时与这若干所学校签约,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从现实和趋势上讲,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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