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 2010年继续举办“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通过此活动在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
招生项目
民乐类
竹笛、唢呐、笙、古筝、琵琶、扬琴、中阮、三弦、二胡
管乐类
长笛、短笛、巴松、单簧管、萨克斯(Bb、bE、低音)、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
弦乐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打击乐类
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键盘乐类
手风琴
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声乐类
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包括通俗唱法)
说明: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考生可以兼报。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舞蹈类、声乐类考生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独唱、独舞能力;
3、民乐类、管弦乐类、键盘乐类考生要求专业水平达到业余九级以上,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
2、资格确认:请考生于网上报名一周后再次登录招生网,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到现场不收取考务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材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后,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下载打印空白《中学推荐表》,如实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请妥善保存《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报到时一并提交,请勿提前邮寄。
四、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请于12月下旬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冬令营活动指南”,获悉具体报到和测试的时间、地点等详细活动安排。
2、测试内容:
a.声乐类测试内容: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b.舞蹈类测试内容:自选舞蹈一则,基本功(把上基本功、跳、转、翻)、模仿。
c.器乐类测试内容: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控制在五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3、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考生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伴奏光盘、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舞蹈类考生请自备练功服。我校只提供低音提琴及常用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排鼓、堂鼓、架子鼓),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管弦乐类、键盘类等专业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民乐类如需使用其他乐器伴奏,请自带伴奏员;我校在声乐考场提供钢琴一台,在民族拉弦乐考场提供扬琴(402型号)一台,以供伴奏使用;声乐、舞蹈考场提供音响设备,用于播放伴奏用的CD光盘或卡带,VCD、DVD恕不能用。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在取得《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一级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给予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
2、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且须成绩合格;无统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用参加统测。
3、获得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时,可享受不同程度降分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以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为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时最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在非艺术专业学习,享受普通本科生待遇。但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34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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