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招普[2009]40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现将我省体育单招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院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为宗旨,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强化招生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体育单招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院校要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简章。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
凡在我省投放体育单招计划的院校,请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体育单招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通过电子邮件(略)报送我办备案,以便与招生学校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体育单招工作。逾期未报者,则视为不在我省招生。
三、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方能到招生院校办理体育单招的报名、考试等手续。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县(区、市)招办报名。其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
(三)体育单招考生报名的时间为2010年1月5日-20日,报名办法、信息采集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相同。报名时不审查体育的有关证件。兼报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四)体育单招考生报名时,只缴报名信息采集费,不缴纳考试费。
(五)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打印《2010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以下称《确认单》),信息确认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照片、身份证号和图像等信息。
(六)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于2010年3月4日-5日到报名所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领取《确认单》。考生凭《确认单》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和考试有关手续。
四、招生院校负责体育单招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招生院校凭考生《确认单》办理报名、考试等手续。不得受理无《确认单》的考生报名。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报考信息和考生《确认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确保准确无误。
考生未参加我省的普通高校体育单招报名,则无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凡受理无《确认单》考生报名或与《确认单》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备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各院校体育单招的文化考试、专项测试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进行。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六、我省招生院校应将体育单招的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时间安排、考点、考场设置情况,阅卷的地点及组织管理办法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省属院校的考试、阅卷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体育单招录取备案工作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单独招生网》进行,我办将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录取备案的上传网址、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传真给各有关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务于2010年6月7日—6月11日前,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将拟录取备案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单独招生网》报至我办。同时学校以文件形式将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用特快专递寄送我办备案。
八、招生院校网上报送拟录取备案的考生信息,经我办审核无误后,我办统一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含免试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加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回招生院校(两份)。
九、同时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十、体育单招录取备案的新生名单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严重作弊者,按教育部年度招生规定处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一、我办体育单招工作联系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邮编:450046。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
河南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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