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校招生 8专业不再拒绝乙肝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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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从天津市教育和卫生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烹饪与营养等8大专业的限制,从2010年开始正式取消。

  随着国家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教育部和卫生部专门针对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涉及乙肝检查等事项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在入学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包括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即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也就是人们俗称的“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但是,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同时,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也将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往年,高招体检表都列有乙肝表面抗原和转氨酶两个栏位,体检表背面注意事项中写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8个专业。今年开始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后,高考体检表上的这项要求也将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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