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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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展戏剧学和电影学教育的高校,为国内戏剧影视研究的重镇。1978年剧作家、戏剧教育家陈白尘教授担任中文系主任,恢复了戏剧研究室,并招收了全国第一批专攻编剧艺术的硕士生。1985年南京大学戏剧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生。1990年南京大学戏剧研究室更名为戏剧影视研究所。迄今,南京大学戏剧戏曲学专业已培养出博士90余人,硕士230余人,其中包括李龙云、姚远、赵耀民等当代优秀剧作家。2004年,南京大学招收第一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同时设立戏剧影视艺术系。
  戏剧影视艺术系隶属于南京大学文学院,设有“戏剧戏曲学”博士生专业、“戏剧戏曲学”和“电影学”硕士生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本科生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着力于培养具备人文、艺术科学方面比较宽广的基本知识,在戏剧、影视和广播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学生应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影视剧或舞台剧的创作、评论和初级经营管理工作。
  2009年,我校将首次按艺术类专业招收戏剧影视文学本科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计划招生30人,文理兼收。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
  2 、思想品德优良,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文学功底,学习成绩良好。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无色弱、色盲。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月24日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cn:9999),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报名信息。
注: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不予审核。。
  2、邮寄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请装订),须于2009年1月24日前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材料包括:     
  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② 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发放的《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复印件(户籍所在省份无要求的除外)。  
  ③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
  注:只有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供书面材料报名方有效。
  四、专业考试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名单将于2009年2月20日前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09年2月28日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①文学基础(100分)、②文学创作(100分)
  (二)复试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于2009年3月底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也可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文化考试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
  学费标准:每学年6800元,住宿费1200~1500元。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二)专业考试合格者,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三)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份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等一律自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本科招生网网址:bkzs.nju.cn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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