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自2008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662个本科专业和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09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12个本科专业和1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1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备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哈尔滨工业大学 080631S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四年 工学
8 哈尔滨工业大学 080713S 景观学 五年 工学
9 哈尔滨工业大学 0813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年 工学
10 哈尔滨工程大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11 哈尔滨工程大学 071205W 信息安全 四年 工学
12 哈尔滨工程大学 080510S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四年 工学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