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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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制定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十七所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1、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 ,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书面申

  请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内容包括: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 、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

  3、我校依据保送生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5日前交纳报名测试费人民币60元。

  5、我校对初审通过并且已经交纳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心理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日。

  测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南京市四牌楼2号)。

  6、我校在综合考虑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

  7、我校将确定的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通报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拟录取结果。

  8、被我校确认的保送生人选,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三、保障措施

  1、为使保送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认。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查实材料有假,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保送生资格。

  四、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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