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为贯彻上周召开的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将尽快出台青岛市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并从寒假起开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小学、初中、高一、高二的学生在正月十五之前不准上课,高三学生正月初十之前不能上课。
据悉,此规定为全省统一,旨在真正把假期还给学生,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真正拥有一个愉快、轻松、充实的假期。
另悉,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全省所有中小学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