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浏览 7

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论坛)安排外语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三、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仅适用于我校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另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苏州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