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公章为何仍把不住关
关于改民族成分的具体操作细节,郭洪表示,“不方便透露”。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从法定程序上来讲,变更民族成分的审批是十分严格的:
按照1990年开始实施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凡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然而,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对于规定执行情况所抱的态度均不乐观。
“2008年,湖北省监利县曾曝出变更民族成分的丑闻。从调查情况来看,即使是十分严格的审核程序,也很难避免被骗改的可能。”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在监利县加分丑闻曝光之后,有关负责人表示,每位少数民族考生的审批都要过5关: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当年的2月通过网上下载优录表后,先由学校盖章,然后分别由考生辖地派出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盖章,最后送交县招生办和省招生办盖章。一共5个章,层层审核把关。
在如此严格的审核程序下,为何仍有“冒牌”少数民族出现呢?
“改个民族,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几个审批环节多打点打点,估计都能让你改。至于那些手中有权的人改起来就更方便了。”一名接受记者采访的考生家长说。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存废之辩
骗改民族成分获取加分的现象,让一些人对于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产生了比较偏激的看法。
“有些人提出,如果取消现行考试制度中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就不会让大家存有想法了。”熊丙奇说,他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优惠本是一种民族政策与教育公平政策,其出发点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有人可以在这方面打主意,是“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在高考中,一分之差,可以甩开几千人;加上10分20分,将几万人。这样的诱惑可不小,难保人们不去想尽各种办法获得加分。”熊丙奇说,面对一些人“变更民族成分”的冲动,教育部门需高度关注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让权力与教育脱钩。
熊丙奇的具体建议是,变考试录取加分为“多元录取”。在录取中,将家庭出身作为一个综合考察指标,而不是简单的加分,这样就能避免为刚性加分而去作假。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则认为,问题的根源并不在教育政策上。他说,能在考生户口簿与身份证上造假,显然离不开审核人员的配合,也难免有滥用职权或是腐败的现象。因此,要防范个别考生擅改民族成分,最根本的是要防范权力滥用,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的有关规定。惟有有效制约权力,才能杜绝考生在民族成分上弄虚作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