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高招简章 “志愿设置录取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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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考试了,学生们都在抓紧最后 的时间进行复习。记者王博摄

辽宁公布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对考试进行说明,提醒考生

日前,辽宁省招生部门公布了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对今年高考(论坛)的考试、报志愿及录取的有关规定做了说明。

志愿设置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类(体育文、体育理)公布。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

普通本科院校分三批录取,即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其中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分为 A、 B两段, A段先录取, B段后录取。专科(高职)批次设在本科批次后。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

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和 B段均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今年辽宁省将在普通类(文史、理工)第一批录取本科、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求志愿设置: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和 B段均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录取办法

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和 B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第一批录取本科 A段和 B段的平行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平行参考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高校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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