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考临近,军事院校报考颇受考生及家长关注。记者从教育部门搜集到军事院校报考的具体流程,供考生参考。
■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在每年的这段时间,各招生院校及有关部门均开始适当的宣传工作。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面试、政治思想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标准,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
■ 体格检查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还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检。复检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
■ 文化科目考试
文化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执行。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学统一考试。
■录取
在面试的基础上,军校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应当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填发《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
■ 复查和复试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院校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和军事、文化复试。主要内容是政治、文化、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据政审条件,侧重考生是否愿意献身于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身体方面,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考核与复查的条件或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的各项要求相同,不会另立标准或提高标准。
复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淘汰。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学的考生,退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其档案移交入学前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