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五花八门 透析高考加分政策的前世今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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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为了教育公平的政策,反而制造出许多不公平

在今年6月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处长杨松说,高考加分政策的目的,一部分是带有鼓励性的,另一部分则是照顾性的,目的在于鼓励三好学生、竞赛优胜者、思想品德突出的学生,照顾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教授表示,对于照顾性加分,人们一般不会产生疑义,因为这是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题中之义。“我甚至认为,对像烈士子女这类的考生,还可以在高考招生制度上加强扶持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前提下保送入学,因为家庭残缺了,小孩的成长更不容易。”

“但是,有些加分项目已违背了初衷,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应有内涵。”刘海峰说,有的地区规定博士子女可以降分录取,这虽然有助于吸引人才,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却很不合理。高等教育是稀缺资源,对于每个适龄青年都弥足珍贵,给这个群体以优惠,就必然牺牲其他一些群体受教育的机会,而这些群体往往还是弱势群体。

“而对于城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行区别对待,不仅是教育不公,更难脱‘身份歧视’的嫌疑。”刘海峰说。

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也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没能维护教育公平,反而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在某些地方,该加分的没能加上,不该加分的却加上了。高考分数这么珍贵,多0.5分少0.5分可能命运两重天,而一加就是10分20分,一下子将竞争优势提高了好几个档次,这必然是以一部分考生做出牺牲为代价的。

洪可柱认为,由于我国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而考生家长有钱的使钱,有权的使权,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理想的高校,最终为一些利益群体所利用。

“由于各个地区可以自行制定加分项目,教育不公平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洪可柱认为,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统一监督,地方上操作起来可能更不规范,监督起来也更加困难,不公平的现象也可能更加触目惊心。

加分制度何去何从

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撰文认为,高校招生过程中,在统一的分数线外还制定了许多特殊政策,开辟了许多特殊通道,这些不合理的特殊政策加剧了教育不公,虽然初衷是好的,但由于有的已经变质,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并成为腐败的温床,有必要彻底革除。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系毛寿龙教授则不以为然。他认为,高考制度原本就很模式化了,高考加分制度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其缺陷的重要弥补,并且能够让优秀人才不致陷入“一考定终身”的苦恼,因此有必要坚持实行。

刘海峰教授也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美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存在,应该说有着相当的现实意义。尤其是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坚持下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分项目应逐渐取消。

他介绍,我国台湾地区的教育部门在1993年至1998年间,就逐一废除了运动绩优生、边疆与港澳生以及大陆来归生四项大学入学优待政策,对于退伍军人和派海外工作人员子女采用按年限优待制。相比之下,大陆的高考加分对象近年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这显然不符合发展需要。

罗立祝博士也认为,目前对高考加分政策的争议,并不在于该不该取消,而在于哪些项目该加分,哪些人应该成为加分的对象,加分的幅度又以多少为宜。

他说,我国的高考加分对象既有社会弱势群体,又有政治利益群体,还有德智体绩优生,但究竟哪些群体该真正享受高考加分,社会各界并无统一认识。从全国和各地出台的高考加分政策看,似乎都有合理之处,但这个理有符合社会正义的,有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也有只符合地方和单位局部利益的,却不一定符合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如果每个部门都把高考加分当作合理要求,那么高考加分岂不成了社会管理的“万能工具”?

洪可柱也认为,哪些可以加分,给哪些人加分,可以加多少分,以及如何在三者间形成令社会公众信服的匹配关系,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高考加分的问题还将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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