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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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其中旅游管理(旅游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视力或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体魄健康,五官端正。

  4、除英语(论坛)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录取不受性别、外语语种及口语限制。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对艺术类考生,美术类除内蒙古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非美术类除西藏、内蒙古、山东、新疆承认我院单独考试的成绩外,其它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区、专业承认该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九、奖助学金:有云南省级“三好学生”奖、云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奖、校级“三好学生”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科技创新奖、特别贡献奖、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十、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院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就业。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文、理科9000元/年;艺术类12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为暂定,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871-5825028 5810959

  网址:http://www.ysdwl.cn

  E-Mail:ynw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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