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当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并在指定医疗单位进行的体检,非指定医疗机构做出的高考体检结论无效。
考生对当地指定的医疗单位做出的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到当地招考办申请去全省高考终检医院——哈医大二院终检。
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之一。考生切勿轻视体检,须牢记自己的体检结论:合格还是专业受限还是不合格,并牢记医生在体检表中的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和受限专业。
高考后,凡体检合格但附加有“专业受限”和“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结论的考生,都须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和医生建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后)要求,并查阅《2009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所报院校招生计划下面“注”中有否要求,以及查阅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还有否要求后,再正确合理地填报志愿院校及专业,尽量避开受限专业及不宜就读的专业,以免影响录取。
报考军队、公安、司法类院校的考生还须符合《军队(国防生)院校体检标准》和《公安及司法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要求和标准》(附后),方可填报该类院校志愿并按时参加体检。
军队、公安、司法类院校政审、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报考军队(国防生)院校的考生6月11日前到所在中学填表申请政审(政审表由当地人武部下发至学校),6月19日-24日到黑龙江省军区医院参加面试、体检;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6月16日-18日到哈尔滨体育学院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报考司法院校的考生6月17日-18日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有关军队、公安院校招生及毕业去向的几点说明:
1、军队、公安院校招收女生大都限定比例,一般情况下军队(含武警)院校招收女生占20%左右,公安院校招收女生占15%以内。
2、军校(含武警)学员入学后,经过复查完全合格的学员,取得军籍和学籍,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其家属享受光荣军属待遇。
3、被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在地方普通高校学习,入学后对复审合格者,确认为国防生资格,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
4、军校(含武警)学员毕业后直接进入部队。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到基层部队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院校的毕业生,一般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国防生毕业后,入伍到部队工作,任命军官职务,军龄自毕业后入伍报到之日起计算并享受现役军官待遇。
5、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需要交纳普通高校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学生学习期间着人民警察服装,其他方面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相同。
6、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的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在公安系统内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由用人单位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择优录用。同时,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毕业当年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