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 考虑到近年来我省普通高考进行了重大改革,高考考务成本增长较大,从2009年度开展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开始,我省将适当调整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今天,省教育厅透露,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今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由120元/人调整至160元/人。
据了解,调整后的报名费由25 元/人调整为35元/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考试费由20元/人·科调整为25元/人·科;文、理科综合考试费由35元/人·科调整为50元/人·科。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后,各执收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有关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