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即将来临的2009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省纪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考风考纪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今年高考(论坛)工作顺利完成。要严格实行考风考纪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把任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要把重心放在考风考纪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上,特别是要把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措施到位,切实可行。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高考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处姑息、迁就、纵容、包庇高考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处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高考工作方面失职、渎职的行为。
要建立和完善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强对考风考纪薄弱、群众反映强烈地区的重点管理和重点监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对招生考试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凡因考试工作人员失职、失察,出现舞弊等不良后果的,在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的同时,要追究巡视员、考点和当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的纪律责任;考点出现严重违纪及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等严重后果的,在严肃追究上述人员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