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9年高考录取日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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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办透露,2009年我省高招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3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18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4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30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4日-19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0日-25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一),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

  7月26日-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二)。

  7月31日-8月5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6日-8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9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共建生试水“平行志愿”

  今年,共建生试水平行志愿。今年调整武汉市与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办法。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同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电子档案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9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招生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 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

  另外,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如何确认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主动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

  ★第一志愿最关键

  从投档规则来看,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投档,也就是说,首先投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中已经完成了招生计划的学校,就不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了;只有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会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从每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高。据近两年统计,湖北省各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占全部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的录取人数达到了90%左右。一个高考成绩达到了一本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填好了,就能录取到一本的院校,如果第一志愿没填好,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就很有可能落选到二本院校。

  ★港澳高校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其他10所实行单招。澳门特区高校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与国内其他大学一样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这两所高校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栏,省招办将填报这两所高校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录取名单,省招办按照学校确定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间是7月11日-13日。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还可以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

  报考其他港、澳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考生可登录有关高校网址按要求直接报名,自行下载报名申请表,并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径寄招生学校。省、市、县招办不负责这些院校的报名。报考港澳高校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

  ★违纪违规处罚

  对加分投档考生违规处罚: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高考作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昨日,省招办透露,今年我省高招志愿填报分为估分填志愿和知分填志愿两次,其中共建生首次试水平行志愿。录取从7月11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据介绍,我省今年依旧不实行平行志愿,我省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8日;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共建生的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3日。

  另外,2009年新增的一条优录政策尤其引人关注: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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