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等三所院校部分外语专业在京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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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部分外语专业2009年在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报名,单独加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提前录取院校录取之前单独录取的办法。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院校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
男生数
合 计
女生数 合 计
其中:文史类
其中:理工类

男生数
女生数
男生数
女生数








俄语
12
8
4
4
2
4
2

德语
14
8
6
4
3
4
3

法语
12
6
6
3
3
3
3

西班牙语
5
3
2
2
1
1
1

阿拉伯语
7
4
3
2
2
2
1

日语
8
4
4
2
2
2
2

波斯语
2
1
1
1


1

印尼语
2
1
1

1
1


老挝语
2
1
1

1
1


缅甸语
2
1
1

1
1


泰国语
2
1
1

1
1


罗马尼亚语
3
2
1
1

1
1

葡萄牙语
4
2
2
1
1
1
1

瑞典语
6
4
2
2
1
2
1

匈牙利语
2
1
1

1
1


意大利语
4
2
2
1
1
1
1

捷克语
2
1
1
1


1

荷兰语
4
2
2
1
1
1
1

韩国语
4
2
2
1
1
1
1

合 计
97
54
43
26
23
28
20







德语
5
3
2





法语
5
3
2





西班牙语
5
3
2





阿拉伯语
5
3
2





日语
5
3
2





朝鲜语(韩语方向)
5
3
2





意大利语
5
3
2





合 计
35
21
14














俄语
7
3
4





德语
12
5
7





法语
12
5
7





西班牙语
12
5
7





阿拉伯语
8
5
3





日语
35
15
20





朝鲜语
10
4
6





葡萄牙语
6
3
3





合 计
102
45
57




以上各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除德语、法语、日语专业可招收英语语种和与专业相对应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北京语言大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不限。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招生院校名称、地址、乘车路线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网 址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公交车:323、374、634、968、特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在为公桥站下车)
4月6日
8:00-11:30
(同时举办该校招生咨询活动)
北外东院
010—88816481
www.bfsu.edu.cn

zhaosheng.bfs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公交车:307、331、375、690、722、743、809、825、826路在成府路或语言学院站下车)
(城铁:五道口站下车向东500米)
4月6日
8:00-11:30
(同时举办该校招生咨询活动)
本校逸夫楼一层大厅
010—82300521
www.blcu.edu.cn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公交车:乘312、728路到茶家坟站下车;或乘342、382、388、411、731、815、846、859、908、运通111路到“二外语”站下车)
(地铁:八通线到“传媒大学”站下车出北口向东500米)
4月6日
8:30-12:00
(同时举办全校高考招生咨询活动)
本校1号教学楼
010—65778007
www.bisu.edu.cn

考生持身份证和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招生学校提交本人参加北京市2009年高考报名时以“09110”开头的14位考生号)。要求考生只报考一所院校。

五、加试时间及内容

招生院校名称
加试时间
加试内容

北京外国语大学
4月12日上午8:00-12:00
口试、面试

北京语言大学
4月12日上午8:00-11:30
口试、面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4月12日上午8:30-11:30
口试、面试

口试、面试内容:英语朗读并回答问题、所报语种发音模仿、中文朗读、知识面考查以及身高、体型、五官等。

六、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不再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单独招生专业的志愿(说明: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部分专业在统招中还将另外安排招生计划)。

七、录取
7月初,考试院高招办将在统一录取之前,安排单独招生专业录取。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和口试、面试的成绩,还要注重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
录取时将根据报考上述专业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0%以内的比例,分别确定男女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校负责制”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处理。
已被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八、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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