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办公布湖北省高考招录政策。与去年相比,今年湖北省高招有11处调整。针对高考作弊现象,我省规定:对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除分别给予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等处理外,下一年度将不得参加高考报名。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对作弊考生做出“禁考”规定。
2009年湖北省高考报名人数预计达52万左右,高考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在今年的高招政策中,高职统考科目和投档方法、共建生招生政策和办法、体育素质测试总分等均有调整。另外,备受关注的“平行志愿”将在武汉部(委)属高校共建计划中开始“尝鲜”。
◇详解
高考作弊者来年将被“禁考”
今年,我省高招政策有11处变化。昨日,省招办有关负责人对变化部分进行了解读。
变化一
全省考生均在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全省所有考生都在网上填报志愿,停止采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方式。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截止日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省招办将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
变化二
新增6所省内高校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精神,从今年起,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可以突破批次线录取本校自主选拔入围的“少数特别优秀”考生,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高考成绩,这批学生名单须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同时,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将进行自主招生试点,至此,我省省内高校参加自主招生的高校达到12所,其中,二本院校7所,高职院校5所。
变化三
部属高校共建计划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对8所高校的部省共建计划进行重大调整:一是志愿全部由平行志愿构成,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二是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变化四
高职统考科目调整
高职统考科目,由去年“3 专业综合”调整为“3 计算机应用基础”。“3”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为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录取时,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分文理科类投档,不再按专业考试类别投档。高职统考中的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从2010年起双特色对口升学科类取消。
变化五
征集志愿生源不足 三本院校可降20分
我省规定,第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时,如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线上填报了三本志愿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反之,如果第三批本科院校线上资源充足,就不再降分录取。
变化六
不另设军校录取分数线
今年我省改进军事院校划线办法。依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再单独划定一条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变化七
高水平运动员文化成绩提高
今年,我省对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全程监控录像,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并由裁判员、记分员和考生三方签字确认。同时规定,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得投档,招收院校不得录取。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由去年规定的二本(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变化八
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总分提高
今年,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考生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省招办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录取。
变化九
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加10分
我省今年优录政策规定: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据悉,今年我省还将实行谁审核考生优录身份,谁负责。
变化十
不再印发《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今年,省招办只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不再打印《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高校根据省招办寄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与有关报名资料一起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省招办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变化十一
高考作弊者来年将被“禁考”
据悉,昨日发布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中明确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将被视为作弊“情节严重”:一是通过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违规获取考试或录取资格;二是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从2010年开始,上一年度参加高考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无变化招生政策(部分)
科目
◎今年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中的小语种(俄、日、德、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补录
◎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志愿结构
◎继续维持2008年志愿结构不变,第一、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美术联考
◎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且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查询
◎省招办集中公布省市县招办和高校招办咨询接待地点、电话和网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询。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查询。
◇报名
我省今年高考报名人数逾52万
记者昨日从省考试院获悉,我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已经结束,今年共有51万余考生报名普通高考。我省定于3月10日-20日期间进行网上补报名。据往年情况分析,每年补报人数较少,今年我省报名人数估计达52万左右,去年这一数字为52.5万。
另外,由于我省语文、数学、英语已实行自主命题,今年对户口在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修改志愿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7月11日至8月22日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9月22、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由考生个人原因,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分两次填报志愿
名称 填报内容 填报时间第一次
填报志愿 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10日至18日第二次
填报志愿 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由武汉市招考办组织填报)。 6月28日至7月3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时)
◇录取
7月11日开始招录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第一批本科至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中少数院校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根据院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安排在下一批次(或下一时间段)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