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2009年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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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考分在录取控制线上的,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生面试。

一、面试时间: 7 月 2 日-- 4 日。

二、面试地点: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长湖路 6 号)。

三、注意事项:

1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分数条、运动衣、运动鞋和 1 寸近期免冠照 4 张。

2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面试当天上午 10 点前(当天来不及的次日)要做肝功能检查,请不要吃早餐。

3 、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请互相转告。

4 、咨询电话: 0771-- 2893131 、 2892056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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