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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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

二、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1. 2010年面向福建省招生2670人,其中本科1720人,专科950人。

2. 2010年面向外省招生计划如下(均为本科):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甘肃 宁夏 新疆
20 15 10 20 30 50 15 12 40 15 25 40 13 20 20 35 50 30 8 12

3.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三明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六、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八、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学校奖学金:设有师范类学生奖学金和非师范类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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