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 信息公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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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我省所有享受录取照顾的高考考生都将进行公示。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出台《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享受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同时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8-86655281,申诉及举报电话028-86605565。

  高考也要“阳光工程”

  今年的普通高考将继续实行“阳光工程”。从今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报名后,将对所有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的考生进行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其他经申报可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省级优秀学生须同时公示其事迹。

  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单独招生、非英语外语语种提前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情况,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办法》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市、县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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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 考生进考场先安检

  今年我省每一个高考考场,监考老师将配备一个金属探测仪器进行安检,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无线电收发装置(包含且不限于手机类无线通讯设备,以及以手表、手镯、项链等配饰类形式的无线电装置)及考试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阻扰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将一律不准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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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将逐步减少高考奖励性加分项目

  我国将逐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这在正在修改中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有所体现。记者近日从参与规划纲要修改的有关专家处获知了这一消息。

  早在今年2月份,教育部在公布2010年工作要点的时候也提出,要“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提及有关高考加分的内容,但是在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中,记者发现,不少人建议尽快规范甚至取消高考加分政策,以便减少“以权谋分”的腐败现象。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200种的加分规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规定有违国家政策。

  教育部表示,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门,项目繁杂的现象,逐步减少奖励性加分项目,加大公开透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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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纲要细则应明确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正在修改中的规划纲要中提到了 “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具体如何清理,即使在最终出台的规划纲要中也会有所体现,但是在规划纲要中不太可能详尽表述,这有赖于下一步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的进一步明确。(记者:冯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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