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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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学院现拥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贸、农学、森林资源、牧医等六大学科门类,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等45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475 人,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中高级职称99人,教授27人,副教授72人,研究生(论坛) 41人)。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教学实验设施,图书馆藏书37万余册。学院拥有57个校外实习基地,60个校内实习基地,实现了宽带上网和网络教学,拥有多媒体语音室和各类满足教学的现代化实验室。

  二、录取规则

  第二条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指标、择优录取的原则。调档比例以各省制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五条体检要求: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外语语种:旅游英语(论坛)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三、学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第七条收费标准

  园林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动物防疫与检疫、农业经济管理、食品工艺与检测、畜牧兽医、植物保护、种子生产与经营、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等专业55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工程测量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方向)、工程造价、园林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市场营销、安全技术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维动画设计、商务管理、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图形图像制作、物流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60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北大青鸟集团联合办学)专业8200元/年。

  学费实行一年一交。住宿费800元/年,内务费:368元(三年),书费预交1000元(多退少补)。

  第八条学生退费办法的规定: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3]47号)关于对高等学校学生申请退学退费问题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申请退学学生的有关费用规定如下:

  凡申请退学的学生,经院领导批准,持学工处发给的离校通知单以及交纳学费、宿费等收据,到学院财务部门办理退学退费手续。退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1.已办理入学手续尚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参加入学教育)的,按学年学费、宿费的95%退费,退回录取手续费;

  2.已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30天以内的,按学年学费、宿费的90%退费;

  3.超过30天的,学年学费、宿费不予退费;

  4.脸盆等公寓用品由个人自行处理。

  第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knzy.com

  邮编:150431 联系方式:0451-53972002、53970288、53980637

  第十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可来电来函咨询。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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