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招生规定出台 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加大

浏览 6

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出台

本报讯 (记者 江芸涵 实习记者 张岚)5月10日,《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出台,省招考委对今年我省高考(论坛)报名、录取和志愿填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和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力度。

对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审查更严

今年起,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签订诚信书,报名点、县(市、区)招办要对这类考生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后也要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凡在涉及高校招生的各类考核及加分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相关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的一项,不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未经公示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需查分考生6月28日前到招办登记

2010年,高考试题除非通用外语语种科目和汉语文外,其余各科目均由我省自主命制。

《实施规定》要求,全省高考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凡拟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

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

网上填志愿,录取分六批次

高考志愿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前填报。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每个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我省今年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批次。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两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