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方案出台
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作为普通高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学生和家长中关注度很高。近日,我省2011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方案出台,该方案规定,2011年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每一考试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2011年音乐术科实际考察的考试项目包括:1.必考项(占30%):视唱练耳和乐理;2.主考项(占55%):声乐、钢琴或器乐;3.副考项(占15%):钢琴或声乐。与去年相比,去掉了一个加试项。该考试方案明确规定,考生必须参加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主考项和副考项中的考试科目均为选考,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规定为17种,包括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以下简称17种规定乐器)。此类考生可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和“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选择17种规定乐器以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
据了解,必考项中的乐理和视唱练耳的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30分钟。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科目均规定考试曲目范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取考试抽签曲目。
广东省2011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方案出台
浏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