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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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嘉定区嘉行公路851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398515 64399309 64395180×8030、8033

十三、投诉电话 021-69977845

十四、网址 http://www.gymy.cn E-mail:zb@gymyzb.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编辑:刘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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