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高考公平作为户籍改革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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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6月4日报道,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研中心最近完成了“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该研究认为,当前户籍改革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部分与户籍挂钩的特殊行业就业资格、参加高考(论坛)资格,可以通过更合理的替代性管理手段,有条件地放开。

事实上,城市外来人口面临的障碍,是子女不能在居住地参加高考。现行高考制度,既不符合人才选拔的规律,也制造了巨大的马太效应:高考名额分配大量向发达的大城市户籍倾斜,导致越发达的城市和地区,“人才”胜出的比例越高,造成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人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马太效应越来越突出,农村和贫困地区人才成长的人为的天花板明显比城市和发达地区孩子多。

在落后的高考体制下,教育不仅没有能够成为促进社会公平的最终手段,反过来加剧和炙烤社会不公、激化社会矛盾。

为了维护落后的高考招生制度,又要以落后的户籍制度为条件。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教育领域首先应该具有挑战不公、尤其是挑战自身不公平不公正的勇气,并为改变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鼓与呼。

现实中,高考资格与户籍脱钩的替代管理办法很好解决,只要各大学按考生比例进行大学名额分配和招生即可。各地的招生指标分配应该依照考生比例进行公正公平分配,而不是以户籍人口来计算,更不是明显地将名额分配偏向高校所在地。

这样做符合人才选拔和发展的规律:即人才的成长总是按一定比例分布的。同时这样做也更公平合理,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现阶段国内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带来的负作用。高考名额分配公平的关键问题解决了,户籍公平问题将很快迎刃而解。(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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