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八项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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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高考到来之际,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考生和家长历年来比较关心的8项主要政策进行了解读。

  报考军校“提前单独录取”

  志愿报考军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校名称和专业。

  报考军校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按招生计划的3至4倍确定

  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对象,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军队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对军队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6种情况军校可优先录取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校学员有4点不同

  同军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入校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三是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8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5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四是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军校录取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防生与军校学员、普通高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有2点不同

  一、军校学员“入学即入伍”,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二、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但国防生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国防生招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毕业时与军队院校指挥类毕业学员一样,不能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而要到军队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后,以部队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招生单位、培养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其中,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入伍手续。

  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

  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少量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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