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低保家庭本科生入学最低可获救助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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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虽然成绩还没有出来,但不少家有高考生的贫困低保家庭,已经在为孩子上学的学费发愁了。记者昨天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010年济南市将首次对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实施入学救助,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学生,将享受每人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款。

济南市民政局介绍说,从今年开始,在每年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接到申请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现有低保档案资料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8月底以前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现有低保档案资料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查和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管部门将救助名单及电子版于9月2日前报市民政、市财政部门。市民政部门汇总后,在20日之内将救助名单、低保证号及救助金额在济南市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救助金要于9月10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部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

据了解,凡是有济南市城乡居民常住户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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