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高中办复读班将撤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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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要求各地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内,要着力解决好中小学违规加班加点集体补课、义务教育阶段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比较突出的问题。
  省示范性高中办复读班将撤销称号
  【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以下简称“132号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准对高(中)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而且,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处罚】对于违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特别是对于多次违规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将撤销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小学一二年级没有书面家庭作业
  【文件】各地学校严禁过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132号文”还说,各中小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处罚】对违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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