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方:高考招生5大陷阱需设防

浏览 5

6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发出预警提醒高考考生和家长:警惕五大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一、招生陷阱

  针对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就读的心理,骗子往往设置4类陷阱:

  “”变“民办”。骗子通常许诺可以让高三毕业生到学习,但在接受“关系费”、“赞助费”后,却将学生安排到交钱就能上的民办高校;

  “艺校”变“艺班”。骗子吹嘘可以帮助考生进入艺校,从而骗取高额“好处费”,最后却将学生送进私人开办的艺术辅导班。

  “军校”特招。骗子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自居,或者干脆自称高级军官,谎称手中握有某某军校的特招生名额,在收受钱财后溜之大吉。

  “点招”吸引。骗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对试点高校“点招”政策不了解的弱点,极力渲染其中的“黑幕”,以帮助毕业生取得“点招”名额为名,实施诈骗。

  二、招工陷阱

  一些考生在高考之后即外出打工,针对这类学生,骗子常常以职业介绍所、职业中介人名义设置3类陷阱。

  收费不介绍:骗子收取毕业生高额打工介绍费后逃之夭夭;

  预留试用期:给予高薪,以试用的名义廉价利用毕业生的劳动力;

  乱收费:编造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如风险抵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三、网络陷阱

  学生参加高考后,上网的时间多了,但对是非的辨别、对不良信息的抵制能力相对较弱,易沉迷于网络色情。

  四、“哥们儿”陷阱

  现在的高三毕业生多为“90后”,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易冲动,高考后,管理上也处于“放羊”状态。此时,一些高三毕业生误交不良社会青年,并为了“哥们儿”义气,做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

  五、传销陷阱

  骗子往往以高三毕业生的亲朋好友或老乡面目出现,鼓动毕业生利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赚大钱,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进行诱骗。

  针对这五种情况,公安机关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提醒广大家长、考生:首先,要通过正常渠道报考高校,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其次,要认真甄别各类中介的真伪,不要“病急乱投医”;最后,家长要加强对考生的监管,防止其上当受骗及违法犯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