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试院强调平行志愿规则: 考生高考志愿正在紧张填报,但仍有考生认为A志愿退档后可以检索投档同组B志愿。对此,广东省招办负责人昨日重申,平行志愿各组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被A志愿退档考生不能投档同组B志愿。
广东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如果考生因第一院校志愿组三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某所院校后由于某种原因被院校退档,都要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如果因同样原因在第二组院校志愿仍未被投档或被院校退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省招生办负责人再次提醒考生,要充分了解平行志愿的优势和风险,第一、二志愿组之间、志愿组内院校之间以及同一院校专业之间都要形成合理“梯度”,注意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冷”、“热”搭配,以提高录取机会。考生还要特别慎重对待院校专业服从问题,避免档案投出后因专业填报不合理或院校专业填报不服从等而增加退档的风险。
(羊城晚报 记者夏杨 通讯员 粤考宣)
2010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各志愿组均一次性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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