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掌握政策 减少志愿填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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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就业填志愿。专家建议:以自己的分数选择最合适的专业,在锁定专业上选择有办学优势、并且最有可能被录取的学校。

  高考填报志愿说到底就是考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高考成绩、学校以及专业之间寻求平衡的过程。对绝大多数考生来说,实现三者平衡往往很难:根据考生的分数,学校要进一个档次,则专业可能就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如果侧重选择专业,则学校可能就要退一个档次。很多家长和考生认为,第三批高职高专院校数量多、专业多、计划多,容易被录取,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要合理填报高职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往往很难。对此,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招办主任雒海东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填报前提:掌握政策,减少志愿填报风险

  考生填报志愿首先要确保自己能够被顺利录取,因此必须掌握相关政策,规避风险。目前我省一至三本批次实现“复征志愿”,专科批次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各批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充投档。根据这个投档程序,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要合理规避一些填报风险。一是院校志愿搭配不合理,没有做好合理梯度,致使该考生存在无法被投档的风险。二是由于投档数比例略大于高校招生数,被投档的考生中将有部分面临被退档的风险。三是考生档案被投到某院校后,所填报的志愿因自身因素未被录取,如专业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特殊专业的体检要求、或不符合某些专业的单科成绩要求等。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了解该院校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并建议考生填报专业服从,从而增加录取机会。

  左手院校:精挑细选,做到院校梯队搭配

  对于选择第三批高职高专院校的考生来说,从高考结束到网上填报志愿,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考虑挑选院校。因此,考生在选择院校的时候要做好 “三选”,即初选、筛选、精选,从而做到院校梯度搭配,合理填报院校志愿。

  第一步,初选。考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兴趣爱好、家庭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初选出自己有意向的院校。第二步,筛选。考生通过不同的途径查找相关院校的信息,要充分考虑院校的办学理念、专业定位、教学质量、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地理位置、区域环境等各种因素筛选比较中意的院校,同时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网络收集、电话咨询、询问老师或者亲戚朋友等途径进一步了解院校。第三步,精选。考生要结合自身的高考成绩,院校往年的录取分数情况等综合因素,精选自己满意并适合的院校,既要考虑院校的层次和报考热度,又要适当拉开档次,确保能够被顺利投档。

  右手专业: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专业与就业相统一

  考生填报高职院校选择专业时,应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思路,同时兼顾个人兴趣,实现专业与就业相统一。因此,考生在报考前应了解该专业目前的市场需求与就业方向等,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好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选好专业,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今后顺利就业、走向社会创造条件。如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所设专业符合我省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培养人才符合市场需求,就业率高。同时,学院秉承“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近年来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建有校内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教育与上岗就业之间的“无缝链接”。

  瞄准就业填志愿

  大学的学习经历是职业人生的起点,能否选择并被录取在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专业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理性的志愿填报方法应是先专业再院校最后地域。

  考生选择专业通常会受家长影响,当考生对自身个性品格特征(主要指性格、爱好、特长)和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及其能适应工作范围认知不足,并表现出缺乏主见时,多数会由家长主导。家长主导下的专业选择,往往具有明显的传统职业意识,所以才会出现所谓“热门专业”,因为在热门专业的背后联想到的是“好单位”。其实,专业本身没有孰高孰低之分,只有需求差异,最重要的是是否适合你。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适合选择与人打交道的职业,性格外向的则不适宜与物打交道,这是人职匹配的基本要求。一个人的爱好和特长后天可以培养,但性格特征往往很难改变,此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从市场需求态势分析,未来十年制造工装技术、电子技术、生物工程、信息技术、食品安全、低碳能源、海洋经济和外贸类、法律类、服装设计类、美术类、医学类、欧洲小语种及非金属材料类等专业,需求会持续走旺。一些基础学科、长线专业和教学投入要求较低的专业会供大于求。人才市场供需结构性的矛盾是长期存在、院校很难解决的现实问题。市场需求态势可以引导考生选择专业,但并不代表谁都适合。

  地域选择上建议考生与自己未来就业地域定位联系考虑,填志愿时不主张高职类考生在选择院校志愿时舍近求远,因为地方性院校,在区域人才供需信息交互和利用上占有先机,毕业生可享受到学校提供的优质就业指导与服务。

  相关新闻:我省录取照顾加分条件及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以教育部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增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或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增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大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有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增加20分投档。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

  (2)对连续从事特警工作15年以上(1995年6月1日前),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一直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分投档。

  (3)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4)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分投档。

  “对口高职”类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占普通类考试分值的比例加分。

  3.对青南地区(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民考民”考生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分投档(试行)。

  4.2010年对玉树地震灾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另外再降低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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