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被高考(论坛)阅卷组专家高度评价,引得无数人拜读并推崇的高考优秀作文突发戏剧性的转化。有网友发帖称,这篇作文和作家李汉荣在《散文》杂志上发表的一篇作品相似度很高,并将两篇文章的全文都贴了出来。(7月6日《现代快报》)
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是否抄袭便一目了然。两篇文章均以巴西亚马逊红木地板为由,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作文中的很多词句也能在原文中找到“原形”。最后,高考阅卷组的专家根据阅卷的标准,“一篇文章如果和原文出现二分之一以上的雷同之处属于抄袭”,判定此文属于“仿作”不算“抄袭”。
初看这个结果让我感到有些意外。如果一位时评写手“仿作”出这样一篇评论文章,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惩罚他,但也会被吐沫星子淹死的。因为不管发表在哪里的评论文章,几乎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有了网络的监督,就有了对剽窃等不端行为的约束。而对于高考这样的大事情,阅卷必定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操作和审核程序,可对抄袭的认定确居然宽松到“二分之一以上雷同”才算抄袭。
如此宽松的认定标准定有它存在的理由,那或许就是在“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背景下,法已不会责众了。
你瞧,二十九岁市长的毕业论文剽窃了,南平市委书记的论文也是剽窃的,给他们做出处罚了吗?他们被网友查出论文剽窃是因为他们风头正盛,正可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嘛。如果不是舆论把他们推到风口浪尖,谁会查他们的论文是不是剽窃的?还有多少官员、教授的抄袭、造假论文没有被发现呢?
桂平文贼肆无忌惮地跳了出来,公然依靠骗稿邮箱和黑客手段原封不动地窃取作者的文章。媒体报道了,也有作者报警了,可当地政府部门依然稳坐钓鱼台,任文贼们继续猖狂剽窃。或许桂平市的领导们在想,连我的第二学历都是抄来的,用得着理那些文贼吗。
再站在那位考生的角度想一下,他要和其他考生一起挤那根独木桥。为了学生有个好成绩,为了老师有个更结实的饭碗,老师已在他的第一次作文课上教会了他撒谎。只要高考作文能拿高分,还用管那些撒谎与剽窃吗。阅卷老师就一定看过剽窃的原文吗?有几篇高考作文能够被公开给网友看呢?高考阅卷中被定性为抄袭的作文几年内也就发现了一篇而已。在如此低概率的剽窃被发现的情况下,谁能保证剽窃的只有那一位考生呢。
细读一下考生的作文,已从原作的基础上有了扩展和发挥。从文笔上看考生应有比较扎实的写作功底。更何况能从并不被学生和老师追捧的《散文》杂志上选出一篇文章背诵下来,可见这位学生平日里也是有一定的阅读量的。他的抄袭不是他个人因素造成的,应反思现行的教育体制以及混乱的著作权屡被侵犯而无人监管的根源。应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这名考生,不能让他一人替很多人的失职承担责任。
不该让高考“抄袭”考生承担失职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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