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招生须严守“六条禁令”

浏览 9

时报7月4日讯 (记者文胜)今天,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上申明了高校招生“六条禁令”。“六条禁令”是指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教育部要求招生工作要从严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防范和打击中介招生诈骗。要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坚决惩处相关责任人或中介机构。同时,还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要严格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执行、调整工作,计划调整要向中西部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数量多的省区倾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高校招生“六条禁令”是高压线,任何招生单位和个人都不准碰。违规高校下一年度将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还将被追究。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