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1年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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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 周红松)《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河北将从明年开始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等教育学历层次学校的在校生及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社会人员都可取得高中毕业证并参加高考。

  学业水平考试设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考查科目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等科目。其中,通用技术逐步列为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时间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每次开考全部科目。根据河北省新课程实施方案,学生应在第二学年(即高二年级)第一学期末参加第一次考试。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在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教学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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