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流行一句话“见光死”,意谓着一件事情还没有到达能公开的时候,就把消息透露出去,机密外泄,就是“见光死”。兹举其例如下:
一、民国初年中国对日抗战时,汪精卫准备投靠日本,他把计划告诉陶希圣,陶希圣躲过日本的监视,从越南到重庆,把消息告诉了蒋介石。汪精卫本来可以和日本谈条件,但因事机已经泄露,汪精卫不但没有条件可谈,而且非得投靠日本不可,这也是典型的“见光死”。
二、台湾的“八晶圆西进”计划,在时机尚未成熟时,机密曝光,造成正反两面的意见分歧,喧腾一时。所以一件事不成,都是因为机密外泄,这就是“见光死”。
所谓“见光死”,就好像照相的底片曝光,就不能使用了;又如朝露遇到阳光,自然就会消失。一场球赛,球员以手势、暗号互通讯息,一旦让对方知道,就是“见光死”。
生活中,有些事情要摊开在阳光下,有些是不能曝光的,如情报、商业机密、人事的升迁、政治的权谋等,都要能沉得住气,才不会“见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