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药产业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徽中药产业具有良好基础,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发展中药产业对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具有重要作用。为开发利用安徽中药资源,推动中药产业升级,提高中药产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3号),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围绕安徽中药资源优势、特色优势、文化优势,突出转型升级、提质扩量两大着力点,抢抓机遇,做大总量,优化结构,大力发展中药农业、工业、商业和相关服务业,助力“健康安徽”,实现安徽中药产业跨越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保护发展并重。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安徽中药材资源保护,促进中药材科学种植养殖,实现中药资源的永续利用;以需求为导向,发展中药大健康系列产品,打造中药资源产业集群,促进中药产业持续发展。
2.产业协同推进。坚持中药农业、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及中药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各行业依托优势,科学发展,促进中药产业链条协调发展。
3.科技支撑引领。坚持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动中药农业技术推广、传统技术挖掘和转化应用,提高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中药产业优化发展。
4. 政府市场联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在中药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促进中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药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规范化、规模化布局形成;中药及其相关产业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建成,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科技水平大幅攀升,品质质量持续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成为安徽新兴主导产业,进入全国中药产业前十强。
具体指标为:中药农业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建立覆盖全省药材主产区的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中药工业实现总产值1300亿元,其中中药饮片500亿元,中成药400亿元,中药延伸工业400亿元。中药商业实现交易额1200亿元。中药大健康服务业实现总产值3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中药农业。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实现永续利用。优化中药材生产区域化布局,促进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种植,倾力打造十大皖药和绿色道地品牌。
1.中药资源保护。
建立健全安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完善皖北、皖西2个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点的建设,新建皖中、皖南、皖西南(岳西、潜山)等3个重点区域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点,实现全省中药材主产区全覆盖,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分级保护。对全省野生中药资源濒危等级开展科学划分,实施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在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野生中药材主产区建立濒危野生中药材保护区或保护基地;保护区以外野生贵重中药材,根据其再生能力,进行定点、定量采集,确保野生资源可持续利用。
推动道地药材野生资源繁育研究。加强安徽野生资源变家种的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濒危野生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基地和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制定5-10种难繁育或濒危野生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规程,实现20种野生中药材的人工栽培及规模化种植养殖,降低对野生资源的依赖程度。
2.中药材生产。
建设中药材良种种苗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采集筛选驯化野生中药材资源,推出一批质量高、抗逆强、药效好的优良品种,建立20种大宗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
建设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在皖北、皖西、皖中、皖南地区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建设大宗和道地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和集聚区,优化中药材生产布局。实施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推进行动。
提高中药材生产组织化水平。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运行模式,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组织化生产转变。
打造绿色道地皖药品牌。立足道地及优势中药资源,应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建立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体系,提高中药材生产质量,确保中药材初加工的可追溯性,打造绿色皖药。建立完善中药材原产地标记制度,制定道地药材目录。遴选建设“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倾力打造皖药品牌。
专栏1 中药农业重点项目●中药资源保护:霍山石斛(米斛)、红豆杉、白芨、重楼、竹节参、百蕊草、祁术、半夏等野生珍稀濒危药用植物品种仿野生抚育面积或产量提高两倍;金钱白花蛇、祁蛇、穿山甲、灵猫等野生濒危名贵药用动物生存数量大幅增加。
●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立牡丹皮、白芍、木瓜、荆芥、白术、半枝莲、白芷、前胡、茯苓、菊花、知母、桔梗、石斛、灵芝、丹参、瓜蒌、黄精、杜仲、祁蛇、宣木瓜、太子参等20余种道地药材为主的中药材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每个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面积达到100亩,种植示范基地达到1000亩。
●种养殖基地:全省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2万亩以上的基地10个,1万亩以上的基地20个,5000亩以上的基地40个;建设白芍、桔梗、白术、半夏等20种大宗和道地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
●绿色道地皖药品牌:新增5个道地药材品种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个品种申请注册商标。打造“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为龙头、“绿色+道地”中药材为主体、200多种常年采收的野生中药材为延伸、1000多种中药材资源为储备的皖产中药材品牌体系。
●中药材道地性研究:开展牡丹皮、白芍、菊花、茯苓、霍山石斛、灵芝等道地药材生长发育特性、药效成分形成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联性研究。制定我省道地药材目录,建设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二)壮大升级中药工业。
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把“饮片做优、成药做大、延伸产品做深”;提高中药资源利用率,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发展,实现中药产业转型升级。
1.优化提升中药饮片工业。
扩大中药饮片生产规模。积极发展道地药材饮片生产,扩大生产规模,力争到2020年中药饮片产值达到500亿元。培育中药饮片创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饮片企业规模;通过纵向或横向协作方式实现中药饮片规模化、规范化生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优化中药饮片产品结构。积极引导中药饮片企业向精深化、差异化、品牌化方向集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新型饮片产品,大力开发单味小包装、超微饮片,速溶型、经方颗粒饮片、浓缩型颗粒饮片和直接口服饮片等新型产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剂试点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培育饮片品牌,推进中药饮片向标准化、可控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发展中药饮片提取物和衍生品生产,创新中药饮片产品体系。
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建立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基本做到全省中药饮片质量检测全覆盖。加强中药饮片资源保护和品牌建设,做好皖西和皖南特色中药饮片资源生产基地建设。结合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做好全省传统特色中药饮片资源的保护工作。完善药材基地和饮片生产企业的一体化联盟,建立一批由中药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引领的中药饮片现代化生产基地。
传承创新中药炮制技术。强化中药炮制基础理论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药品检验机构和中药企业,建立一批全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中药炮制关键技术研究,突出技术优势和饮片功效。运用现代工艺技术和设备创新中药炮制工艺,提升中药饮片质量和疗效。传承保护有特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间中药炮制技术。
2.壮大中成药工业。
完善中成药产品体系。培育优势中成药产品,鼓励中医机构根据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的经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制中药膏、丹、丸、散等普通制剂。支持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转化和使用,逐步实现院内制剂的产业化。实施重大新药创新计划,支持中药企业将特色中药制剂开发成中药新药,支持大品种中成药开发。注重对传统中成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发展普通药物生产,着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中成药系列产品。加大对省内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老字号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力争在省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更好发挥“保基本”作用。到2020年,实现中成药产值400亿元、中国驰名商标5个、安徽省著名商标40个。
培育中成药龙头企业。加快中药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支持中药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中药企业开发中药新品种及传统验方,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中药上市公司5家以上。引进一批创新型、知识型和高增长型中药科技企业,运用政策杠杆和支柱产业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地方中药产业龙头企业。
优化中成药生产资源配置。加强对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若干个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推进中药工业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加速中成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创建中药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企业。
3.培育中药延伸工业。
积极发展中药保健品。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中药饮片精制、浸膏提取、挥发油萃取等精深加工,加大对中药保健茶、功能性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饮品、保健汤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养生保健用品等产品的开发。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定向开发技术含量高的精准保健系列产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从事保健品投资与开发。
进行中药日化产品、中药杀菌剂杀虫剂和中兽药产品研发和生产。引导企业、科研单位开发中药日化产品、中药杀菌剂杀虫剂和中兽药产品,不断拓展丰富以中药为基源的系列延伸产品,满足群众绿色、环保和健康生活需求。
大力开发中医药外包服务和辅助工业设备产品。重点发展中药新药临床前研发外包服务,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药用辅料、中医诊疗设备(器械)、制药设备等中药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方面逐步形成规模和优势。
强化中药延伸产品研发科技支撑。联合医药院校、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建立中药延伸产品研发平台,开展技术研究,开发具有技术优势和中药特色的创新产品。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中药延伸产品研发队伍,引进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持续开发能力的生产企业,拓展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药延伸产品创新项目,积极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药延伸工业产值300亿元。
4.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
壮大领军型企业。建立领军型企业衡量评价指标,遴选中药产业领军企业,引领中药产业科技创新。到2020年基本实现产值超过50亿元的中药企业3家,超过30亿元的中药企业5家,超过10亿元的中药企业20家。建立领军型企业数据库,设立年度成长目标。优先支持领军型企业开展重大新药创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以及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安徽省标准的企业,落实奖励措施。
大力发展骨干企业。集中资源重点培育一批产品档次高、科技含量高、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中药骨干企业,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级创新企业。进一步提升中药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新安医学特色的名牌产品,遴选扶持一批中药产业自主创新重点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发展。
促进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企业有序重组,鼓励发展一批能形成规模效应的中药产业集团。重点推进饮片行业的兼并重组,保持并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中药产业核心区建设,打造5个以上中药产业集聚基地,依托中药资源优势,规划建设若干个资源优势明显、产业配套完善、创新辐射功能强劲的产业集聚基地,引导技术、人才、资金和重大项目向核心区域集聚。谋划、引进一批国家级、省级中药产业重大项目。
促进中药产业循环发展。坚持中药产业链全过程的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中药资源,推进中药资源产业化废弃物和副产物的循环利用,提质增效、减少排放、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专栏2 中药工业重点项目●中药饮片现代化生产基地项目:建立3-5个中药饮片现代化产业集聚基地,开展中药饮片关键性技术研究,实现资源、技术和管理的共享。
●中药大品种和龙头企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10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大品种产品,新增5个以上产值过30亿元的中药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重大新药创新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资助5家以上企业开展重大新药创制。
●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基地(园区)建设项目:依托中药研发、生产优势,整合全省中药资源,规划建设5个以上资源优势明显、产业配套完善、创新辐射功能强劲的产业集聚基地(园区),推进中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三)创新拓展中药商业。
以加强中药产品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中药流通及其服务体系,拓展对外贸易,提高中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到2020年,实现中药商业交易额1200亿元。
1.构建中药现代流通体系。
依托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国家级中药材物流中心和储备库。建设2-3家中药专业物流园,培育一批专业化现代中药产品物流企业,鼓励发展中药第三方物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中药材期货市场。进一步扩大饮片、成药和中药相关产品的交易,大力发展中药电子商务,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加强对入市交易中药材的质量监测管理,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导中药材的规范种植。建立健全中药材主要品种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国中药材市场最具影响力的权威指数。提高中药物流的信息化、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在中药产业集聚地构建从药材种植养殖到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2.扩大中药对外贸易。
坚持开放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等区域和国家战略,鼓励和扶持安徽中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扩大与欧美、日本、韩国、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在中药材成分分析、质量控制、深加工和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地方特色中药品种开展国际化认证。依托中药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引入一批外商投资中药产业项目或产品。举办“绿色+道地”安徽中药材发展论坛,定期举办“国际中医药博览会”,并鼓励药企到境外参加中药产品展销、交流,全面展示皖药品牌。
专栏3 中药商业重点项目●中药现代物流体系重点项目:国家级(亳州)中药材物流中心项目、国家(亳州)中药储备库,皖西(六安)、皖南(宣城、黄山)、皖西南(岳西、潜山)交易市场,中药材(亳州)期货市场、中药专业物流园、“互联网+”中药行动项目、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项目:扶持建设1-2个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四)融合发展中药大健康服务业。
大力发展中药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药与养老、文化、旅游、休闲、饮食和互联网等深度融合,努力拓展中药健康产业新业态,到2020年实现中药健康服务业产值300亿元。
1.加大中药养生保健服务开发力度。依托当地中医药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开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中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扶持药菜两用蔬菜产业,大力发展药膳产业,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倡导合理饮食调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药养生保健服务开发提供规范技术支持和指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药养生保健机构,运用经济政策支持中药养生保健机构连锁发展、做大做强,体现资源特色和规模效应。
2.开发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将中医药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等健康养老新模式新机制。以改建转型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建为主,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创新老年人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构建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延伸和拓展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新形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引导企业重点开发养老服务产品和培育养老服务品牌,着力打造一批融中医医疗养生、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养老基地。
3.保护和发展中药文化。培育中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推广科学规范的中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中药文化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森林康养企业,提升中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推进以新安医学为特色的中医药经典继承保护与挖掘工作,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开发中药经典名方,保护和继承安徽中医药文化。建立若干个体现皖药道地性、具有新安医学和华佗医学文化以及地域特色的中药文化科普基地。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中药材主产区和生态旅游区资源优势及新安医学特色,借助中药企业、名胜古迹以及温泉、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等资源,打造若干条以安徽道地药材为特色的融康复、养生、文化传播与展示、中药材科考与森林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小镇和旅游度假村,开发中药观赏园、中药采摘园和森林康养项目,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浓厚的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支持基于中药大健康产业的科技创业。打造10个以上具有中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示范基地和综合体。
专栏4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建设项目:在皖南建设中医药养老康复与养生旅游基地,在大别山区建设生态养生(森林康养)旅游基地,在皖中建设以中药为特色的温泉康复旅游基地,在皖北建设中药养生旅游基地。
●中药养生保健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各地中药资源优势和企业技术研发优势,在全省建立一批中药养生保健基地。
●中药文化科普基地项目:建立5个以上体现皖药道地性、具有新安医学和华佗医学文化以及地域特色的中药文化科普基地。
●中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试点项目: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土地等要素供给。优先保障中药产业发展中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推行坡地、林下种植,加大荒山荒坡开发力度,利用非耕地种植各类中药材。
加大投融资扶持力度。以市场化运作、民间资本主导、政府参与的形式,对中药企业和重大项目予以统筹支持。扩大直接融资,加大中药企业上市工作培育力度,积极支持中药企业股权融资,落实企业在“新三板”和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优惠政策。完善银企合作,努力扩大信贷投入。创新民间投资方式,积极探索和运用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信用担保机构作用,促进多元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增加中药材特色保险品种及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运用金融保险手段,分散化解中药材生产经营风险。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安徽产业发展基金要把中药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投向。加大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对中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财税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中药材加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获得国家级新药和保健品、食品批准文号并投产等符合中药资源保护、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平台建设、品牌建设发展方向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落实奖励和财政补贴。
(二)坚持人才引领。
加强中药高层次和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鼓励科技创业,加大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的资助力度。重视高等院校中医、中药专业的人才培养,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中药产业创业就业。建立中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人员和基层中药材生产、流通、炮制从业人员培训,培养一支强有力的中药资源保护、种植养殖、加工、鉴定技术和信息服务队伍。
专栏5 中药人才重点项目●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引进培养10名以上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培育10个创新团队。
●中药名师项目:分批推出100名左右中药名师,强化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
●中药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组织1000名中药材技术推广、生产、流通、炮制、质量控制等骨干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三)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筹建中药标准研究院,完善安徽大宗道地药材、饮片加工、饮片炮制、提取等质量和技术标准,完善物流(包装、仓储、养护、运输行业)标准研究,建立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
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覆盖中药全产业链的质量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中药安全质量追溯机制,支持建立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确保中药质量安全。
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加强协同创新,支持建设中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中药研发、孵化和转化能力,建设一批中药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完善中药科技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中药科技和信息中介服务。建设区域性的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和生产信息服务平台。
组织攻关重大项目。利用安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皖药道地性研究与开发、中药资源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的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等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制约瓶颈进行组织协同攻关、集成突破,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专栏6 中药科技重点项目●标准体系项目:依托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国家(亳州)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中医药科学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机构筹建中国中药标准研究院;制定安徽大宗道地药材和相关中药产品的系列标准。
●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鼓励中药材产品在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流通交易,支持建立中药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
●第三方中药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建立覆盖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相关产品在内的质量检测中心。
●创新平台项目:支持建设3-5家省部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四)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强与中药产业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中药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中药大数据的应用工作。建立中药质量及安全的网络追溯与核查机制。强化中药产业信息服务工作,实现中药产业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全省中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中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发挥中医药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企业合作,促进市场稳定,加强宣传,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认知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中药产业发展宣传工作,引导并营造全社会对中药产业重视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利用药用动植物资源,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进一步加强中成药等生产经营的GMP和GSP认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开展跨区域合作,推动建立多方认可的中药标准,促进中药国际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竞争力。
附件: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附件
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序号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一、重点任务(一)加快发展中药农业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二)壮大升级中药工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等(三)创新拓展中药商业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四)融合发展中药大健康服务业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政府金融办等二、保障措施(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安徽保监局等(二)坚持人才引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三)强化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四)提升信息化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三)营造良好氛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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