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赞和孟优为夫妻关系,二人都持有大地 上市公司的股票,孟优持有3%,李赞也委托孟优替自 己从原先的1%增持至3%,但夫妻二人都认为自己持 有的股份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报告限制,故并未向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
17 查阅
A、李赞、孟优夫妇属于共同持股,其比例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要求报告的比例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给予二人以30万元的罚款
C、李赞、孟优为一致行动人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须先进行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才能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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