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 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17 查阅
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