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 500 万、200 万、200 万、100 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甲、乙、丙、丁四人之间为普通的朋友关系),约定建成后按彼此的投资比例使用该楼房,但对于楼房的管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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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案情: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500万、200万、200万、10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甲、乙、丙、丁四人之间为普通的朋友关系),约定建成后按彼此的投资比例使用该楼房,但对于楼房的管理、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各自份额的转让方式均未作约定。假设丙与甲关系甚密,丙与丁关系特别差,现在丙主张转让自己的份额,甲、乙、丁均主张购买,最终丙将自己全部份额转让给了甲,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甲取得丙全部份额
B、丙应该将自己份额转让给甲、乙、丁三人
C、丙有权自主决定将份额转让给谁
D、应该由甲、乙、丁按照各自的份额比例取得丙的份额

参考答案:

A,C

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