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科达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红庙小区5号楼前。5号楼住户们认为规划图中的办公楼高达14层,且与本楼距离过近,建成以后势必影响本楼住户的通风和采光,遂要求市规划局不予批准。但市规划局向科达公
15 查阅
A、可以通知其他住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是必要共同诉讼,应当追加其他住户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住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实际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科达公司有权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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