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是一种复杂的现象,从掌握的国内外文献来看,人们对认同的概念争议颇多。在英语中认同有两种表示。一是identity,用于表示个体认同。如自我认同、性别认同等。自我认同是艾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代表一种人格发展的成熟状态。它是个体综合先前自我、特征、社会期待、以往经验、现实环境和未来希望六个方面,统而合之成为一个整体的人格结构,使个体对“我是谁?”与“我将走向何方?”等问题不再有彷徨迷失之感。此种自我肯定的感觉,即认同感或统合感,又称自我认同感。它是健康的重要标志。与之相反的现象,即为角色混乱,代表一种发展迟滞或行为偏差的不健康、不成熟状态。二是identification,用于表示社会认同。如认同人物、双亲交叉认同等。这是指个体向外汲取行为范式、价值观、意念等。社会认同是社会影响内化的基础,包括情感、态度乃至认识的移入过程。规范认同属于社会认同。正如《辞海》(1989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中所写:认同“在学上指认识与感情的一致性。经过认同,形成人的自我概念。在社会学上泛指个人与他人有共同的想法。在人们交往活动过程中,为他人的感情和经验所同化,或者自己的感情和经验足以同化他人,彼此间产生内心的默契。”规范认同属于社会认同的范畴。
我们认为,认同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接受水平,一般指行为主体在认识、情感上与行为上对规范趋于一致,从而产生自愿对规范的遵从现象。
规范认同是个体规范接受的一种自觉形式,是个体出于认知或情感上对规范的一致性反应而产生的趋同。由于儿童已有的社会经验影响到对规范的接受态度。因而要实现规范认同,个体必须首先消除原有经验中的认知障碍与情感障碍,实现义情沟通,即认知或情感对规范的一致趋同。比如,对于“助人为乐”这一规范,不同的个体其体验是不同的。如果一个人在困难中从未得到过别人的帮助,或者从未体验过需要帮助,就可能会产生助人行为的情感障碍。由于儿童的道德认知能力发展还不完善,看问题往往以偏概全,就容易产生意义障碍,从而影响其对规范的认同。要消除义情障碍,必须使新旧经验发生沟通,新经验整合原有经验。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对社会规范的学习,对新旧经验进行分析、比较、综合等一系列信息再加工。尤其是通过亲身实践,认识原有经验中的认知缺陷,消除意义障碍,从而改变原有认知结构,实现意义沟通。二是个体通过反复实践社会规范,获得直接强化或替代强化,尤其是通过执行规范后的行为后效作用,建立对规范或榜样的新的积极情感体验。一旦这种体验累积到足够的强度,超过了原有经验中的消极情感体验,便能消除原有经验中的情感障碍,实现情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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