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处女们,对待养子如同对待宠物一样,她们只是把养子做为一种精神寄托,一种移情的对象。
我们姐弟五人,四妹自一岁半由没有结过婚的姑姑抚养。姑姑对她百依百顺,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不能自理。上初中时,她才回到妈妈身边,全家人自然疼爱有加。但她不但对任何人无一点感情,反而像对待仇敌一样,时时刻刻怀疑,提防着家人。走出家门,与别人交往时,常紧张得咳嗽,以致失态。回家来,对谁都理直气壮。尤其对年过花甲的妈妈,她动辄恶语恶言,甚至破口大骂。
四妹现已22岁,生活依旧不能自理,其它不足之处,亦数不胜数。去省城看过医生,也无济于事,她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怎样去正常工作、生活呢?请问,四妹这是怎么啦!
目前像你四妹这样的孩子不少,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姥姥家、姑姑家,长大以后(多半是到达上初中的)才回到父母身边来。结果有相当部分发生了家庭人际冲突,甚至是家庭内暴力。不是闹得鸡犬不宁,就是出现严重的障碍。医生称这种状态为“青春综合症”。青春综合症的表现形式因人而异,但有个总的特征,就是基本上属于人格发展障碍。在精神医学里,这种人格障碍大体上可分为偏执性人格(即不相信任何人,有明显的防卫攻击,好怀疑,偏见和固执);癔病性人格(喜怒无常,情绪极度不稳定,强烈的暗示性和突出自己);强迫性人格(行为拘谨、刻板、过分规范约束自己,追求尽善尽美、认真和缺乏感情);反社会人格(明显的对权威的反抗,常无理取闹,以使他人不安为快,道德观念差,行为往往失控,对家庭、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等。至于为什么会发生人格发展障碍,根据学家们的研究分析,主要还是教养方式和缺乏父母协同之爱的缘故。假如姑姑是已婚的并且有自己的子女,情况会好得多。可偏偏姑姑是个老处女。
单从这一点上看,就足以使一个儿童的发展受阻。因为谁都知道,老处女是具有其独特性格的。这些老处女们,对待养子如同对待宠物一样,她们只是把养子做为一种精神寄托,一种移情的对象。而你的四妹从姑姑身上必然学到许多孤僻、乖戾、自私和攻击防卫的性格特点。一旦这些性格固定下来,再加上本该出现的逆反以及对生父母的怨恨(为什么非把我送给别人抚养,你们做父母的对我负了什么责任:)和对哥姐们的嫉妒错综在一起,于是爆发了你所述的情感与行为问题。
如今她已22岁,想改变这种人格障碍确实不易,充其量只能是修正,但这也要依社会给她施加什么样的影响而定。当然,婚姻这一关也是不可轻视的。如顺利则可提供一次修正的机会,如不顺利,则有可能向更坏处发展,成为一个人格上的残疾人。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值得父母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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