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精神病害得我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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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我用六年青春为犯的错买单

18岁,本该是神采飞扬、朝气蓬勃的年纪,可我却因犯罪而锒铛入狱,人生从此蒙上阴霾。

在我很小时,父母就离婚了,我跟着母亲过。一方面是家中经济太过困窘,一方面是我压根读不进去书,所以十四岁不到就辍学,进了当时非常红火的一家企业做工。那时候,大概一个月能挣一百来块吧,记得我第一次领到工资后,非常兴奋,一路跑着、跳着回了家,把工资悉数交给了母亲。那种自豪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我好像觉得自己忽然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能够有所担当了。

但过早踏入社会对一个还未成熟的孩子来说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母亲一向沉默寡言,父亲更是从未管过我,我完全是凭借自己的感官在感受这个世界。由于缺乏正确指引,我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逐渐堕落。最终,严重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那以后,是母亲的爱支撑着我度过了漫长的牢狱生活。她每月都到沙洋看我一次,用少得可怜的一点内退工资支付来往路费,再给我买点生活用品。我心疼她,曾劝她不要再管我,可她每月到了时间依然风雨无阻地来探视我。于是,我不再劝了,因为我的确需要那份关爱,也是我惟一能得到的关爱。

为了母亲,也为了自己,我努力改造,积极表现,终于将12年的刑期减少到6年。2008年3月,我重获自由。

重新来过,那份爱曾是我最大的支撑

回到宜昌后,我一心想洗心革面、重新来过。一度,生活的确是按照我的预期运行的。

我很快在城区某超市找了份保安的工作,虽然工资很低,但我很满足,起码能自食其力,起码过的是正常人的生活。不久后,更大的喜悦降临,我恋爱了。之前,我从未奢求过爱情,我总觉得不会有女孩子看上我这种有前科的人。可没想到,爱情不仅来了,还来得如此快。

其实,最开始时,我对女孩、对那段感情是没什么把握的。她很好玩,年纪又小,完全没定性。最初喜欢我不过是瞧上了我身上古惑仔似的气质和好打抱不平的义气,觉得和我在一起很威风。我也只是把她当成一个任性又需要保护的小妹妹。可接触了几次后,她竟不肯走了,跟着我回了家,非要和我在一起,而这份执着也让我对她的感觉悄然起了变化。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

也许,我和她之间开始得比较仓促,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之后的发展。确定关系后,我们和其他情侣一样,浪漫、甜蜜而温馨。

半年后,女孩怀孕了。我们经过商量,决定生下这孩子。她的理由是爱我,我的理由除了爱,还有另一个,我想着,若有了孩子,我就会更有责任感,会更努力地生活。母亲也赞同我们的想法,她一直担心我会再走错路,觉得成了家、有了孩子,我定会更成熟。虽然女孩还未到结婚年龄,但一点也没影响我们的心情,我们计划等她到年龄了再补证。

后来,女孩给我生下了一个健康、漂亮的儿子,一家人高兴坏了。那以后,母亲在家带孙子,我和女孩在外打工,日子过得虽然艰苦却十分和美。那时候,我常常心怀感恩,觉得上苍待自己不薄,自己曾犯过那么大的错,它却依然赐予了我幸福。所以,我珍惜每一个宁静的日子,努力地工作着。

遭逢剧变,我险些再走回头路

可惜,在儿子一岁零两个月时,这份宁静被无情地扯碎了。

(责任编辑:zx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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