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志刚,一个本来有很好前途的中科院化学所研究生,却只因为女友拒绝和他继续交往,就操刀杀人。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是父母过分的娇宠?是复杂的家庭环境?还是诸多因素合力的结果?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深切地感受到: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健全人格的教育不能被忽视,而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方式将对孩子的人格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
庭审:他究竟有没有精神病?
深冬时节的一个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科院研究生敖志刚杀害女友案进行宣判。开庭当天,记者早早来到法院。推开刑庭厚重的大门,里面静悄悄的,旁听席后排一东一西坐着两男两女。两个女的低着头,似在抽泣,两个男的直着身子,一脸沉重。见有人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扭过脸。凭直觉,记者推测他们是当事人的亲属。
离开庭时间尚有一个小时,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律师还都没到。冬日的阳光透过宽大的玻璃窗洒在庄严的国徽上,屋里一片肃静。记者就近坐在一位男士旁,小声谨慎地询问他和当事人的关系。他说自己是被害人的亲戚,在北京某科研院所工作,受被害人远在湖北的父母委托,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他还告诉记者,旁边那两个女的是被告的姐姐和表妹。
据这位代理人介绍,被害人名叫张慧,湖北潜江市人,原是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学生,死时年仅20岁。作为家中的长女,也是唯一在京读书的孩子,她的死使她的父母深受打击。
“据说,被告家属二度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你们对此怎么看?”记者问。
“我们希望依法严惩被告人,他杀人是故意的,有预谋的!”代理人愤恨地对记者说。
律师、检查官和法官陆续就位。当事人的亲属们挺直身子,气氛有些紧张,我们的谈话不得不中断。
一阵哗啦哗啦的脚镣声由远而近,大家抬起头,纷纷朝外看。一个带着手铐的瘦小男子被法警押进来,他情绪很激动,身子和胳膊大幅扭动着,似乎想挣脱两旁的法警。旁听席上眼圈红红的姐姐一下子站了起来,被法警制止后又坐回原位。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审判员宣读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书:“被鉴定人敖志刚生长在湖北农村,同胞三人,行末,有两姐,家族中有数人自杀身亡。其父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父母常年关系紧张,均有过多次自杀未遂的历史。敖虽聪明,学习成绩优秀,也深受家人宠爱,但这种不良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方式使得他的性格发育受到极其不利的影响。在严重的生活事件中,他情绪不稳定、遇事易冲动的性格表现突出。
“敖在作案前已预料到会有不利结果,给父母、导师和朋友写了遗书,交代了后事,并且准备自杀。在他的悔过书中对犯罪行为有着深刻的认识,说明他没有辨认障碍。与张冲突过程中情绪反映强烈、行为过激,这与其平素的行为模式一致,也没有神经病性症状导致的障碍。
“被鉴定人敖志刚于2000年7月8日因故杀死前女友张慧,动机现实,未发现精神病症状导致的辨认及控制障碍,应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这一结论意味着敖故意杀人罪成立!审判长问他对鉴定结论有无异议,他沉默以对。审判长说:“在法庭上,你这种沉默意味着默认。”敖依然一言未发。审判长随后宣布押敖回市看守所,休庭。
见敖被带走,姐姐和表妹喊着他的名字,大哭着追上去,法警拦住她们。望着法警押解下的瘦小身影渐行渐远,她们无奈地蹲下身,呜呜地掩面而泣……
回放:从“宝贝疙瘩”到杀人凶手
1976年11月9日,敖志刚在湖北一户农家呱呱坠地。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的降生使父母无比欢喜。
在爱的包围中成长无疑是幸福的,可父母的长期不睦却给这幸福投下一抹阴影。敖的父亲生性固执、脾气暴躁,经常因小事与妻子吵架,甚至多次大打出手。夫妻二人曾不止一次地自杀,尽管都未遂,却使敖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震动。
生长在这样复杂环境下的敖志刚,性格早早地呈现出明显的两面性,一面是学习刻苦,心地善良;另一面却是任性急躁,依赖性强,遇到挫折时情绪反应强烈。14年,他考入湖北大学。大一时发现女友另有新交,情绪异常低落,曾产生自杀念头,后经同学和老师反复劝说才渐渐恢复正常。
18年,22岁的敖志刚考入中科院化学所。很快,爱情再次光顾这位勤奋的小伙,他与中国环境科学院的研究生张慧交上朋友。然而,爱的甜蜜尚未品尝多久,令他烦恼的事发生了:半年后,敖听说张慧与一外国人“打得火热”,还在张的电子信箱中找到张与外国人的“情书”。他为此非常烦恼,找张质问,引发争吵,张于是日益疏远他。5月的一天,他两次强行进入张的宿舍,一次以掐张的脖子相威胁,一次以割腕自杀相要挟,但未能挽回张的感情。
恋爱出现问题后,敖志刚焦躁不安,常在深夜给老家的姐姐打电话,说自己烦极了,不想活了。姐姐并不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也并不理解他的苦恼。敖非常失望,一气之下,姐姐打来的电话也不接了。
2000年7月8日清晨5时左右,敖志刚携带一把尖刀和一个装有甲基硫环磷溶液的可乐瓶来到张慧宿舍。他与张谈了几个小时,想恢复两人间的恋爱关系,但未能如愿。上午10点,张入厕后不想回宿舍,敖见状,拽她进屋,张扒住门框不从,边骂边哭。敖十分恼火,拔出尖刀朝张胸腹部猛刺。张一阵尖叫,挣脱敖往楼道西头跑,没跑十几步,便趴下了,后背渗出一滩鲜血……
敖杀人后,跑到三楼的女厕所,打开可乐瓶,喝下百余毫升的甲基硫环磷溶液自杀,但被人救起,没有死成。下午2时许,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反思:给孩子一个“健全人格”
据敖的同学讲,敖平时为人善良,自己虽不富裕,却几次拿出身上的钱帮助困难者;他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只是情绪起伏较大。和张慧的感情出现危机后,老师曾带他去北大三院看心理医生,医生洪炜认为他有人格障碍,说他存在暴力倾向,建议早吃药,但他没有听。
敖志刚的辩护律师刘振威对记者说:法律是公正的,敖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一位风华正茂的研究生因恋爱出现挫折便去行凶,除了让人感到惋惜之外,是否应引起社会更多的思考。我们都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但怎样给孩子一个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我们每人都有一定的社会压力,但对压力下那些心理有障碍的人是否应多一份关心?敖志刚是不幸的,倘若他在一个和睦健康的家庭氛围中长大,倘若在得知他有人格障碍时,他身边的人们能多多开导他,也许这场悲剧可以避免发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说,家庭教养方式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个性形成的重要因素。孩子在父母身边慢慢长大,不仅会从父母身上学到许多宝贵的知识和有用的才能,而且也会学去他们身上的缺点。因此,与其说孩子性情上的缺陷是从父母身上遗传来的,不如说是潜移默化逐步学来的。如果孩子的爸爸经常在他面前发脾气,父母比较爱吵架,这种冲突型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日子就很不好过,家庭矛盾造成的心理压力使他性格变得或胆小退缩或攻击好斗,极易出现心理疾病。这种疾病如不能得到及时纠正,便会形成心理障碍累及生。敖志刚的悲剧就是一个教训。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名誉理事长陈学诗教授说,儿童时代是人格形成的黄金期,一个人人格健全与否,此时便打下雏形。如果一个人从小有某种不良行为倾向,且这种倾向一直保留到成人,就会形成某种个性缺陷,虽然不妨碍他的智力发展,但高智商的人有了行为缺陷,后果、代价是很高的。因此,应该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挫折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使孩子碰到挫折不气馁,情绪稳定愉快,善于客观地分析所遇到的事情和问题,具有解决问题或矛盾的毅力和能力。同时,他还提醒每位孩子的父母,言教不如身教,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才是孩子身心健康发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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